废旧轮胎行业最新指引——《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旧轮胎翻新率、废轮胎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署,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组织编制了《中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简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期间行业发展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9 年轮胎翻新量为500万标准折算条,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1400万标准折算条减少了900万标准折算条;2019 年再生橡胶产量300万吨,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500万吨减少了200万吨;2019年橡胶粉产量100万吨,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80万吨增加了20万吨;2019年通过热裂解方式处理废轮胎(橡胶)约100万吨(不含“土法炼油”,其中连续自动化热裂解装备处理量约为15万吨),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50万吨增加了50万吨。
二、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立法滞后。2、政策层面与监管层面的界限不够清晰。3、轮胎生产者(消费者)责任延伸制度缺失。4、规范的废轮胎回收体系尚未建立。5、在财税政策执行中存在不完善。6、轮胎翻新生产技术与装备水平分化现象严重。7、再生橡胶业面临较大的环保压力。8、橡胶粉业应用领域不够宽泛。9、热裂解业安全生产存有隐患。
三、“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发展目标
1、轮胎翻新年产量达800万标准折算条;废轮胎环保达标年处理量达800万吨;废轮胎规范回收利用率达到70%,环保达标加工利用率达到70%。
2、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达到200家(含准入企业)。
3、培育10家年处理废轮胎10万吨以上、20家年处理废轮胎5万吨以上、100家年处理废轮胎3万吨以上的生产企业,逐步淘汰年处理废轮胎1万吨以下的小规模生产企业。
4、培育3到5家(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国家级示范企业(基地、园区)。
5、选择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发展空间,有龙头企业牵头的区域,建立和培育3到5个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备产业基地,形成规模效应,为行业的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供装备支撑。
四、“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推进轮胎翻新再制造进程。2、推动绿色发展,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不断推进行业绿色化改造。3、拓宽橡胶粉直接应用的领域。4、为引导和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减少和不断消除废轮胎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5、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能力。6、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发挥其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7、引导和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8、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9、继续完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已实施标准的贯彻,不断提高标准采用率。10、加强行业采集信息,不定期向公众发布权威数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
大力开展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发展橡胶工业循环经济,既可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短缺局面,减少对进口橡胶资源的依赖,也是促进我国橡胶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以及促进橡胶工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意义重大。
一、“十三五”期间行业发展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9 年轮胎翻新量为500万标准折算条,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1400万标准折算条减少了900万标准折算条;2019 年再生橡胶产量300万吨,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500万吨减少了200万吨;2019年橡胶粉产量100万吨,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80万吨增加了20万吨;2019年通过热裂解方式处理废轮胎(橡胶)约100万吨(不含“土法炼油”,其中连续自动化热裂解装备处理量约为15万吨),比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0年产量50万吨增加了50万吨。
二、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立法滞后。2、政策层面与监管层面的界限不够清晰。3、轮胎生产者(消费者)责任延伸制度缺失。4、规范的废轮胎回收体系尚未建立。5、在财税政策执行中存在不完善。6、轮胎翻新生产技术与装备水平分化现象严重。7、再生橡胶业面临较大的环保压力。8、橡胶粉业应用领域不够宽泛。9、热裂解业安全生产存有隐患。
三、“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发展目标
1、轮胎翻新年产量达800万标准折算条;废轮胎环保达标年处理量达800万吨;废轮胎规范回收利用率达到70%,环保达标加工利用率达到70%。
2、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达到200家(含准入企业)。
3、培育10家年处理废轮胎10万吨以上、20家年处理废轮胎5万吨以上、100家年处理废轮胎3万吨以上的生产企业,逐步淘汰年处理废轮胎1万吨以下的小规模生产企业。
4、培育3到5家(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国家级示范企业(基地、园区)。
5、选择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发展空间,有龙头企业牵头的区域,建立和培育3到5个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备产业基地,形成规模效应,为行业的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供装备支撑。
四、“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推进轮胎翻新再制造进程。2、推动绿色发展,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不断推进行业绿色化改造。3、拓宽橡胶粉直接应用的领域。4、为引导和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减少和不断消除废轮胎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5、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能力。6、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发挥其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7、引导和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8、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9、继续完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已实施标准的贯彻,不断提高标准采用率。10、加强行业采集信息,不定期向公众发布权威数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
大力开展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发展橡胶工业循环经济,既可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短缺局面,减少对进口橡胶资源的依赖,也是促进我国橡胶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以及促进橡胶工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意义重大。